
5月20日,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這部法律頒布施行,既為民營企業“撐腰鼓勁”,也為未來發展“立規明向”,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經濟思想的生動實踐,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標志性事件,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進一步穩預期——以法治護航讓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
第一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民營經濟促進法創下了很多個“第一次”,充分彰顯黨中央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堅定決心。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今年2月17日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所強調的:“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經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將一以貫之堅持和落實,不能變,也不會變。”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我國民營經濟快速發展。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發展高度重視,鮮明提出“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等重大論斷,深化了我們黨對發展民營經濟的規律性認識。
黨的十九大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黨的二十大提出“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圍繞“堅持致力于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部署“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等一系列改革舉措……
在認識上不斷深化、戰略上不斷完善、實踐上不斷豐富,我們黨始終旗幟鮮明地踐行“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兩個健康”等大政方針,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如春風雨露般滋養著民營企業蓬勃發展,引導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
施行在即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把黨和國家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確立下來,勢必將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令民營企業更有信心、更有闖勁。
進一步強信心——以平等保護激活民營經濟“一池春水”
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其中有20余處使用了“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將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貫穿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